【夜餘選書】《超額徵收》及《土地正義: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》

【夜餘選書】《超額徵收》及《土地正義: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》
文:戴綺儀(三餘文化)
  
怎麼會突然翻譯這本100年前出版的書呢?
 
因為《超額徵收》說明了為何歐美國家陸續放棄「區段徵收」這個台灣愛用的制度。
  
譯者徐世榮是政大地政系老師,更是土地抗爭裡常常被警察抬走的大叔(欸),菜鳥店員大學在政大唸相關科系,那個318後社運風起雲湧的年代,徐老師的課很搶,是一位在講座或運動現場還比較容易見到的草根學者。「今天拆大埔,明天拆政府」是我接觸的第一個迫遷案,案件橫跨我的整個大學生活,張藥房、絕食靜坐、聲援壁畫、陳為廷對劉政鴻丟鞋、怪手、張森文大哥的離開⋯⋯忍不住點播一首淺堤的《怪手》:
  
「進步的城市,工業化的機器
住了世世代代的家,毋是你講拆就會使拆
天公伯阿,這咁公平
怪手拍佇塗跤的聲,親像拍佇我的肩舺頭
天公伯阿,我猶未變老」
  
  
  
10月5號是世界人居日,台權會南部辦公室特別選了這天在三餘辦本書分享會。徐世榮老師提了台灣目前的區段徵收案例:苗栗大埔、竹東二重埔(原本的竹科2.0)、新竹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、八里台北港、林口捷運A7合宜住宅、淡海新市鎮二期、桃園航空城、台北社子島、高雄大林蒲⋯⋯而原來備受注目的南鐵東移是一般徵收,更多故事,在《土地正義: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》裡。


所謂「超額徵收」就是徵收面積比必要的用地更大。其實無論「區段徵收」或「一般徵收」都可能發生超額徵收,差別在於區段徵收沒有原地主收回權,即便計畫變更,也不會重新評估公益性、必要性,原本計劃蓋公園卻改成蓋豪宅,地主也不能說NO請還來,所以實質上就是開發啦,那開發是誰獲益最多呢?值得思考的事,城市是為了居民還是財團而存在?
很喜歡這場講座明快的結論:「不應該把區段徵收當土地開發的手段」。